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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孵化理想,创业成就未来

2017年3月31日 浏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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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始了! 1 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2 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学院高职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学院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 参赛项目类型及要求 ( 一)参赛项目类型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参赛项目的类型有: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1.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参赛对象及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 (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全国赛中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它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5 大赛的组织 (一)参赛项目申报 1.高度重视。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大赛作为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教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创,加强组织引导,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为在校学生参加比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鼓励广大师生参与大赛。 2.全面动员。 ( 1)每个专业、每个班级都要出项目,出成果,激发大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与参赛热情,汇聚大学生的奇思妙想,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 2)2015级同学结合《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及本专业实际,做到人人参与,并组队参赛;2016级要求每个班级至少申报一个项目;鼓励2014级同学踊跃参赛。各系(院)参赛任务数另行下发。 ( 3)有入驻创业园的项目必须报名参加比赛。 ( 4)2016年参加创意比赛的优秀作品,进行市场开发转化为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参加比赛。 3、挖掘资源。要充分挖掘教师、校友的资源,鼓励优秀的教师、校友带领学生共同报名参赛。积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 (二)辅导训练 为加强参赛项目的辅导训练,创新创业学院安排专职的创业指导老师协助各系(院)开展指导工作。每个项目可以由专业教师、创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和辅导员等组建指导教师团队。 学院组建创新创业精英班、项目培育试点班、特训营等,聘请院内外创业导师,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的集训。 (三)项目报送和选拔 参赛项目需提交创业计划书于2017年4月30日前由各系(院)联络员汇总后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董钦老师处(邮箱13935502@qq.com )。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系(院)报送项目的数量,确定进入校赛复赛的名额,并聘请专家评委进行网络书面评审,确定最终进入校赛决赛名单。 (四)校赛决赛 大赛组委会组织学院决赛,决赛的具体要求和评审标准,参照省厅决赛的方案进行。校赛决赛初定于2017年5月举行。 (五)重点项目辅导集训 在校赛决赛中获奖的项目,学院将聘请院外专家和院内指导老师组成指导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集训营开展集训。根据集训情况决定报送参加省赛项目。 6 竞赛奖励 大赛组委会根据校赛决赛项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列入各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